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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税如开征最受伤是房奴

2010-03-08 来源:潇湘晨报

唐钧: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

  陈国强: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

  夏业良: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、教授

  郭松海:全国政协委员、山东省政府参事、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

  本期嘉宾

  唐钧

  陈国强

  夏业良

  郭松海

  点题

  是否开征物业税,是本届“两会”非常令人关注的一个话题。有媒体报道,物业税并未列入今年全国人大的议程,不过有可能增补进入。在大量的“两会”提案、议案围绕着物业税进行提交、探讨时,学界也就物业税问题展开争议。

  中国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,将现行的房产税、城市房地产税、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,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,并使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。这样一来,物业税一旦开征,将对地方政府、消费者、投机者的经济行为和利益产生不小的冲击。

  物业税应不应当开征?如果一定要开征的话,何时是最佳时机?就此问题,本报请来四位学者展开探讨。

  目前缺乏社会化的评估机构

  潇湘晨报:物业税目前要开征,除了技术上(比如缺乏物业评估数据)的原因外,难点在哪里?

  唐钧:现在征收物业税,我觉得成本太大。也有人说,可以对老百姓的“第一套”住房不开征,我觉得不开征就没有意义了。首先你要摸清楚谁有一套以上的房子,由于好多人的房子都不是以自己的名字买的,你得去排查,要把这个搞清楚,要费多大劲,然后你才能收税啊。成本太大,你可能收到的钱还不够去调查的钱。

  不但很难搞清楚一个人有几套房子,同时也会产生新的不公平。如果不是所有人都征的话,该征谁的,不该征谁的,这个政策制定起来就比较难,执行起来就更难。

  陈国强:这涉及很多方面,有很多基础的问题要理清楚。物业税不单单是针对现在的高房价,或者是说抑制房价过快上涨。它涉及税制的整体的调整改革,涉及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的划分,涉及土地出让金,将来有没有可能纳入到物业税的范畴里。所以对地方未来的财政收入渠道也有影响。

  当然,更重要的是,跟千家万户的税负有关系。由于牵扯到非常多的问题,慎重我认为是理所当然的。当然,还有一个方面,我们现在很多官员的财产非常不透明。很大比例的官员在房产方面的资产配置是很高的。如果完全透明了,可能会把很多问题都披露出来。

  夏业良:征收物业税还没到很成熟的阶段,我觉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社会化的评估机构,具备资质的很少。在这个领域,如果全部由政府来搞,寻租的空间又大了。因此需要一个过程。现在提开征物业税,是一种赶时髦,一种超前。

  郭松海:难题在于,首先是确定物业税纳税人比较困难,目前全国缺少完整的房屋产权管理系统和地籍信息系统,物业税开征需要完整、准确和清晰的产权资料作为先决条件。其次,土地出让金是否并入物业税,也是一个难点。再次,征收物业税对现有房地产市场供求、价格,地方政府收入、企业利益和购房者利益影响重大,冲击很大。

  当下开征物业税不太现实

  潇湘晨报:物业税是本届“两会”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。而据媒体报道,物业税方案未列入人大议程,也就是说不会提交“两会”讨论。这是为什么?

  唐钧:现在大多数老百姓买的房子还是自己住的。老百姓本来钱也不多,房价又这么高,好不容易花了这么多钱买了个房子,如果还要收物业税的话,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啊?

  开征物业税,我觉得至少目前,不是一个很好的时机。现在要做的事情太多了,没必要急着做这个。社会保障啊,缩小贫富差距啊,要做的事情太多了。像这样一个税,征起来费很大的劲,最后又起不到很大作用,何必呢?

  陈国强:从长远来看,物业税的开征是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标本兼治措施,未来这个物业税肯定会成为我们社会当中的重要的一个税种,但会经过一个比较长的过程。我觉得在2010年不存在推出这个税种的可能性,但仍然可以进行一些相关的准备工作。

  夏业良:当下开征物业税,我觉得还不太现实。现在小区业主交的物业费很高,如果只是征物业税来取代物业费,当然可以考虑。但是现实中推行起来,不可能是一天、两天的事情。

  郭松海:物业税从2003年开始进入探索阶段,曾经一度传出要开征,尤其是2008年,但是被国际金融危机波及而搁置。决策层对时机应该有自己的考虑和掌控。

  物业税无助于抑制高房价

  应先做试点再逐步推开

  潇湘晨报:您认为中国开征物业税的最佳时间和步骤是什么?

  唐钧:当然可以说,物业税在适当的时机可以开征。但这个时间,现在还看不到。现在遗产税这些都还没有开征,开征什么物业税?实际上征这种税的目标,都是为了追求公平。如果开征,可以拿富人的钱转移过来帮助穷人的话,就可以。否则的话,我觉得没有必要征。对政府来说,也不是税收得越高越好。现在大的前提已经定了,就是要缩小贫富差距。可以先从其他方面入手。这个税当然不是说一定不要收,但现在不是一个很好的时机。

  陈国强:条件成熟就可以推出,不一定从住宅开始征收,也可以从商业地产开始。或者也可以选择部分城市做试点。我倾向于先做试点,在试点基础之上再逐步推开,如果仓促推出可能问题会更多。

  夏业良:5-10年时间,都不应该提这个。但是可以准备,准备时间会很长。最关键的是要有具备公信力的社会机构。

  郭松海:我建议加快开征物业税的研究和征前准备工作。一是要建立全国大中城市统一房产权属档案体系,对房产权属档案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信用信息的采集、使用、管理等进行规范;二是改革土地批租制为土地年租制,取消土地出让金,改为按年均匀征收;三是实行差别性税收政策。区分消费性需求和投资性需求,在消费环节,对第一套自用普通住宅,物业税率考虑在0.02%。对第二套住宅,考虑到实际情况,也属于在当前投资渠道狭窄情况下一种正常合理的投资,因此如果第二套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,适用较低税率,如0.5%-1%,对第二套住宅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或第二套以上住宅,按面积或套数实行累进制税率,应高于1%。

  然后,就是要将房屋闲置税放在物业税之前开征,作为“实转”试点。

  潇湘晨报:物业税能否抑制高房价?有人担心,开征物业税最后可能只对低收入群体形成抑制,而对高收入群体没什么效果。

  唐钧:我觉得在抑制高房价上,开征物业税估计没什么用。有钱的人、投资的人,他买得起这个房,这个税他也出得起,你也不可能收特别高的税。结果反而可能是对房奴又增加了压力。

  陈国强:从理论上讲,物业税可以促进房价下降,促进房地产良性发展。但也不排除你说的这种可能。尽管有这样一个好的初衷,但最后如果相关问题没有理顺,或者说没有设计好,有可能根本就背离初衷,非但没有降低房价,反而又增加老百姓的负担。

  夏业良:说物业税能抑制高房价,我根本不认同。中国这么些年打了那么多政策组合拳,采取了那么多措施,但是房价怎么表现的,大家都看到了。

  收入少的人住廉租房,有能力购买多套房子的也不会因为物业税而买不起房子。因此,物业税影响最大的人群,是现在房产负担最重的中产阶层。

  郭松海:我倒认为,开征物业税,可以抑制房地产市场的炒卖行为,对房地产虚高价格进行调节,对社会弱势群体住房税费予以减免优惠,这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,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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